个别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?财政部最新回应 还将与“一行两会”打击财务造假
发布时间:2023-11-04 | 发布者: 东东工作室 | 浏览次数: 次(原标题:个别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?财政部最新回应 还将与“一行两会”打击财务造假)
下半年,财政部将保持财政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,助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。
7月30日,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财政部部长刘昆出席并介绍财税支持全面小康社会有关情况,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下半年财政怎么干、能否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、如何加强财会监督等问题一一回应。
刘昆指出,2021年,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,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超过25万亿元,赤字率按3.2%左右安排,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预计超过7000亿元。同时,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,进一步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,勤俭办一切事业。积极财政政策的精准实施,有效有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,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高质量发展。
刘昆表示,今年以来,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提质增效、更可持续,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加固、稳中向好。下半年财政部门将继续执行把握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,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,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保持财政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,助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。
下半年做好“一保持两提高三重点”
刘昆表示,下半年,财政部的工作重点是一个保持、两个提高、三项重点。
一个保持,就是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,不急转弯,保持对经济恢复必要的支持力度。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政策,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,积极拓展投资空间,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,坚决不收“过头税费”。同时增强政策的前瞻性、精准性,立足当前,着眼长远,与今后年份的财政政策做好衔接,更好实施逆周期调节。
“今年下半年财政收入和去年同期相比的增长数,肯定不会达到今年上半年21.8%这样高的速度。”刘昆表示,财政部门会在政策上做前瞻性、精准性的调整,让一段时期的财政政策保持稳定。
两个提高,一个是提高支出效率。财政部门将继续用好管好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,进一步优化分配流程,加强执行分析,确保资金管得严、放得活、用得准。第二个是提高资金使用绩效。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,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、无效要问责。
三个重点分别是:
一是重点支持实施国家重大的战略任务,围绕国之大者,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,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,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方面。
二是重点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,落实就业优先政策,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,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,强化公共卫生投入,支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。
三是重点推进风险防范化解,统筹做好国债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,强化地方政府债务存量风险的化解和增量风险的防范工作,坚决防范基层“三保”风险,确保不发生区域性、系统性的风险。
个别省份当期养老金收不抵支?财政部:局部情况
目前,个别省份出现了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的穿底现象。对此,刘昆表示,实际上只在我国个别省份存在,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养老金都能够及时足额发放。
对于个别省份当期养老金收不抵支的问题,刘昆指出,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总体平稳,到2020年底,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.5万亿元,整体上收大于支,能够保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。
刘昆表示,个别地方出现的问题,这是现实存在的。我们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,确实有个别地方出现了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的问题,但这只是局部出现了这种情况。财政部门有能力通过全国的统筹安排,保证这些地方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。
刘昆介绍,财政部采取了三个办法应对:
一是扩大中央调剂规模。从2018年开始,我国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,用于均衡地区间的基金负担。今年,中央调剂基金规模达到9300亿元,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受益超过2150亿元,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地区的收支平衡压力。
二是稳步有序推进全国统筹。在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完成的基础上,稳步有序推进全国统筹,完善中央与地方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,明确各级财政养老保险支付责任,不断增强制度可持续性。
三是合理确定待遇水平。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,综合考虑物价、工资增长等因素,合理确定养老金待遇调整水平,让亿万人民老有所养。
会同“一行两会”共同打击资本市场领域财务造假行为
此前,瑞幸咖啡财务造假和德勤员工举报等事件备受社会关注,进一步凸显了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性。
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指出,一些部门和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预算管理松驰、资产管理不严、财务管理薄弱等问题,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案件频现,侵害投资者利益,扰乱市场运行秩序,所以我们必须加强财会监督,坚持“强穿透、补漏洞、用重点、正风气”,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,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,绝不让财经纪律当“稻草人”。
朱忠明介绍,财政部在加强财会监督方面,将做好四项工作。
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。推动加快修订会计法、注册会计师法,增加行政强制措施,大幅提高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惩罚力度。进一步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。强化政治引领,持续开展诚信教育,引导全行业树立良好职业操守。
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坚持“零容忍”打击财务造假,加大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,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。聚焦重点领域,灵活运用监督检查、专项治理等多种手段,保障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和现代财税体制改革措施有效落实,坚决防止财政资金成为“唐僧肉”。
三是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。运用“互联网+监管”平台、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。采取有效措施,坚决遏制企业向税务、证监、银行等部门和机构报送不同财务报告的行为。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定期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和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,强化震慑。
四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,与其他方面监督有机贯通、相互协调,会同“一行两会”等部门建立综合执法监督机制,共同打击资本市场领域财务造假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