赣锋锂业内幕交易案“落锤” 董事长李良彬被罚款60万
发布时间:2024-09-17 | 发布者: 东东工作室 | 浏览次数: 次(原标题:赣锋锂业内幕交易案“落锤” 董事长李良彬被罚款60万)
实习记者 李渡 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赣锋锂业内幕交易案于近期尘埃落定。
7月6日,赣锋锂业(002460.SZ)对外公告,公司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4〕2号),因牵涉利用内幕消息交易江特电机(002176.SZ)股票一案,监管部门对赣锋锂业给予罚没442万元的处罚;对赣锋锂业董事长李良彬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;对公司时任董秘欧阳明给予警告,并处以20万元罚款。
筹划收购江特电机?
2020年4月29日,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,由于公司2018年度、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,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“退市风险警示”。
在此背景下,2020年6月8日,江特电机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(以下简称袁州区政府)呈报《化解江特电机退市风险措施报告》,提及多项“预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”,其中包括“引进战略投资者,增强二级市场信心”等。
2020年6月起,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推动下与江特电机接洽。2020年6月18日,赣锋锂业董事长、时任总裁李良彬,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,时任副总裁、财务总监杨某英等赴江特电机考察,双方就合作事宜进行交流。
2020年7月4日,赣锋锂业向袁州区政府提出收购江特电机的诉求。2020年7月8日,袁州区政府对赣锋锂业的诉求进行回复。2020年7月13日,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组织下举行会谈。2020年8月12日,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签订《合作备忘录》,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(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江特电机总股本的30%),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,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。
2020年8月13日,江特电机披露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》,称江特电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,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。随后赣锋锂业对江特电机开展尽职调查。
2020年8月20日,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,因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,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。
内幕交易江特电机
时至今日,赣锋锂业筹划收购江特电机一事,究竟是真实的意愿收购,还是在资本市场上“虚晃一枪”?恐怕只有董事长李良彬自己知晓。但其利用内幕消息,违规交易江特电机股票,却最终东窗事发。
江西证监局查明,受李良彬决策安排,由欧阳明具体负责,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,“赣锋锂业”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“*ST江特”股票。
具体操作为,2020年6月22日,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“赣锋锂业”证券账户。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,“赣锋锂业”证券账户买入“*ST江特”股票15,677,700股,买入金额26,483,753.18元;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,卖出金额27,632,905.00元,获利1,105,283.92元。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“赣锋锂业”证券账户中。
江西证监局认为,赣锋锂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。对赣锋锂业的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,赣锋锂业董事长、时任总裁李良彬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赣锋锂业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。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根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江西证监局决定:一、没收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,105,283.92元,并处以3,315,851.76元罚款;二、对李良彬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;三、对欧阳明给予警告,并处以20万元罚款。
公开资料显示,李良彬为赣锋锂业创始人,在锂行业拥有近30年的经验,其同时还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副会长,在业界可谓颇负盛名。2021福布斯中国最佳CEO榜排名中,李良彬位列第23位。同年,在《2021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》,李良彬以422亿元财富排名第93位。
但近年来,赣锋锂业出现业绩滑坡。财务数据显示,2023年,赣锋锂业实现营业收入329.72亿元,同比下降21.16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.47亿元,同比下降75.87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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